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
、善审慎监加强投保人、管制强化公司治理
、保险风险管理 、法修弥补监管短板
、订草度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开征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 ,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求意完善审慎监管制度,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 ,见完体系协调统一,善审慎监功能监管 、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。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,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
。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
,完善制度机制 ,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,
来源
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,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行为监管、完善保险合同规则
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持续监管为主线
,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,四是坚持系统观念 。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 ,穿透式监管、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
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。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,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,三是坚持问题导向
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
。强化资产负债管理,共8章214条
,以消除监管空白 、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
,提高罚款幅度。聚焦突出问题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 ,
